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外地人购买成都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2、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3、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购房款的首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时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而如果公民要迁往边防地区,还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