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其他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诸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毕业五年内回诸暨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我市本科生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或自主申报入选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绍兴市级领军人才、绍兴市级高级人才和诸暨市级高级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属省外引进的,需经浙江省人社厅转评换发证后方可享受。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高级技师可参照享受引进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购房补贴。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属省外引进的,需经浙江省人社厅转评换发证后方可享受。
对引进到我市袜业、珍珠、金属材料三行业的企业工作或从事电商供应链创业的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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