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可申请登记条件如下:
1.须持有河东区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转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6年3月2日(不含)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2.截至网上登记时间,学生本人应具有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2026年秋季学期转入八年级、九年级的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在校学生。
4.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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