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园入园入托创造条件。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幼儿, 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 “相对就近”
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二)报名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幼儿:居民身份证( 号);
2.非本市户籍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幼儿: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