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妇联系统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患者正在执行的救助项目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该专项公益救助项目原则一年开展一次,一般申报时间在每年3-5月,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条件,救助金额均以国家文件通知为准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救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复印件;
4.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病理报告单;
5.低保、特困、低收入等证件、证明复印件
申报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妇女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交申请。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或特困等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经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符合申报条件后,逐级上报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审核。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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