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湛江市户籍人员。
2.持有湛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3.湛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且已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按规定笔试科目可免考,方可报名参加与笔试科目相一致的面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三)免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考生个人信息核对
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更改,导致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已取得面试合格成绩后再申请变更个人信息的,笔试及面试机构均不受理。考生可按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指引办理。
(二)时间安排和审核方式
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至2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审核方式:本次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分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两部分,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自动审核过程中检验不到考生信息的,则发送短信提醒考生上传材料,进入人工审核。
自动审核截止时间:4月21日12:00。
人工审核截止时间:4月22日12: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1日—17日。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面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附件2。
如考生已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后学籍、户籍或居住证信息发生变更,需更换考区的,须在报名开始后联系原笔试报考考区,请求协助变更,变更成功后方可选择新考区报考。
提示:因小语种科目开考情况不同,请相关考生在报名前务必咨询考区后再报名。
(四)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原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面试时间、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
(二)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面试科目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面试科目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附件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附件4)。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中职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中教师面试科目相同。
特别提醒:本次面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考生须自备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幼儿园、小学、普通初高中学段面试考生无需自备任何课本教材,考场统一配备备课所需资料。
咨询电话: 0759-2201175、0759-2201216。
附件2 湛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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