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繁昌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繁昌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繁昌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繁昌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繁昌区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繁昌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繁昌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繁昌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繁昌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繁昌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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