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来我县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
晋原街道和青霞街道为一个区域,其他镇(街道)分别作为一个区域。所有区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安排就学。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就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县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县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就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申请时间
线上集中申请时间:申请人于子女就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就学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申请人于子女就学当年工作日期间,在县教育局教育科提交就学申请。
四、适用对象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各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 6 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线下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我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5.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二)现场审核
县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并现场查验申请人“天府市民云”APP相关信息。
(三)结果告知
审核后,现场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说明原因;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家长带上户口簿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除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随迁子女小升初时,若在学籍地升学,享受与户籍地学生同等升学待遇,无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三)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四)除人口集中流入较多的区域(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其他区域随迁子女可仅凭居住材料统筹安排就学。
(五)部分区域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随迁子女可统筹安排到相邻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六)错过线上集中申请时间的申请人,可于子女就学当年工作日期间,向县教育局教育科提交就学申请。
(七)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大邑县2026年随迁子女安置学校

咨询电话:小学88218595;初中88223699。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