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青年人才房票”是指针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在六合区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购买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的一次性购房优惠凭证。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一套一张、专款专用”原则。
一、适用对象
1.取得学信网认证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
2.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才。
3.正在享受六合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
4.正在享受《六合区人才安居办法》租赁补贴的A—F类人才。
申请对象原则上应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等身份信息证明资料;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在读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或学籍验证报告;

3.各类租赁补贴在保人才: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或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审核通过截图或人员公示截图。
三、补贴标准
实行“基础标准+叠加补贴”模式,申请人符合相关补贴标准的,可叠加享受对应补贴。
1.按照学历享受以下“青年人才房票”基础标准补贴:大学专科3万元,大学本科(含在读)6万元,硕士研究生(含在读)10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在读)15万元。
2.正在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人才,可将租赁补贴转为购房补贴(需扣减已享受租赁补贴金额)。
3.正在享受《六合区人才安居办法》租赁补贴的A—F类人才,根据相关要求给予发放对应类别的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其中:A类“一事一议”,B类最高不超过200万元,C类最高不超过170万元,D类最高不超过60万元,E类最高不超过20万元,F类中博士最高不超过10万元,硕士和本科最高不超过6万元(需扣减已享受租赁补贴金额)。
四、申办流程
1.人才房票申报:申请人通过六合区“青年人才房票”线上平台进行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合区青年人才房票申请系统:点击查看
2.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3.房票核发:审核通过后,本人凭身份证和电子房票至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4—13住房保障中心403室)领取六合区《青年人才房票》(纸质版)。
4.购房使用:申请人可在房源库中选购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示《青年人才房票》,房票补贴金额可直接用于抵扣购房款。
五、注意事项
1.人才房票采用实名制,每名申请人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及其配偶使用,不得抵押、转让、赠与及提现等。
2.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不超过人才房票工作截止时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不支持重复申请。购房时间以网签系统中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3.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应是申请人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一张人才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夫妻双方均持有人才房票且共同申请用于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一张人才房票进行补贴。人才房票抵扣购房款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的50%;如有超过的,按照实际购房款50%享受房票补贴,超额部分不再享受。
4.对使用人才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限额的2倍,即160万元/人,200万元/户。
5.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取消其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房源和价格信息,若存在欺诈、串通骗取补贴等行为,将取消其房源库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7.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人才房票政策。
8.本方案执行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生成的,在本方案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青年人才房票”政策。
9.本方案自2026年2月13日起施行,至2027年1月3日截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工作开展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及时动态更新。
六、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025-57109030
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场监管科:025-57756092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服务科:025-57118078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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