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公办初中报名材料根据学生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家长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名顺利进行。
一、直升生报名材料
直升生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由毕业小学出具),证明学生具有本校直升资格。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集团化办学直升生无需额外准备其他材料。
二、电脑派位生报名材料
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穗籍学生,参加电脑派位需提供:
① 户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 房产证明:学生本人或父母在越秀区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籍证明:由毕业小学出具的广州市学籍信息表
三、三侨生报名材料
三侨生报名需提供:
① 户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限越秀、荔湾、海珠区户籍)
② 身份证明:归侨或华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 亲属关系证明:与归侨/华侨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咨询电话:83332108。
四、返区生报名材料
返区生指户籍在越秀区但在越秀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
① 越秀区户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 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满足房产全权所有、住宅属性、面积≥30㎡三个条件)
③ 人户一致证明: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如无法提供完全房产证明,可提供以下替代材料: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拆迁协议或租赁合同(经备案)。
办理地点: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办理时间:5月7日-8日。
五、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
非广州户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
① 积分证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积分结果
② 居住证明:越秀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③ 稳定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
六、港澳居民子女报名材料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申请报读培正中学或华侨中学港澳子弟班需提供:
① 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合法稳定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穗工作证明
③ 居住证明:在越秀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证明材料
七、承租人子女报名材料
承租人子女申请统筹安排学位需提供:
① 广州市户籍证明
② 住宅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
③ 广州市内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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