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山西省在全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呢?
一、补助对象
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缴费期间死亡或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均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二、不享受丧葬补助的情形
需要注意,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若死亡时间距首次缴费时间不足1年的,则不享受丧葬补助金。

也就是说,只要首次缴费满1年后,在缴费有效期内死亡的,无论是否已开始领取养老金,都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在制度建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若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按当地原政策规定执行。
》》》山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通知
》》》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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