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条件要求
申请人(含配偶)在江阴市名下无房或名下仅拥有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的住房(以房屋权属证为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本通知发布之前,申请人(已婚的,含夫妻双方)在本市名下虽无房产,但已在本市购房并已办理网签、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的,视作名下有房产。
二、社保或居住证要求
申请人是外地户籍的,须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在本市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
本地户籍者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居住证。
三、婚姻状况要求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一方须满足在本市三个月社保或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满三个月的要求。
未婚或离异人士可单独申请,但需满足上述住房条件和社保/居住证要求(如适用)。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