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网上信息登记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家长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
一、基本报名材料
• 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 居住证:非长春市城区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
• 房屋权属证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二、"两个一致"审核材料
公办学校招生需符合"两个一致"原则,材料审核时重点核查:
• 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 房址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三、特殊情形材料
• 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为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等证明
• 在外地工作: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的,提供工作证明
• 农村户籍: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的,提供农村户籍证明
• 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的,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随迁子女材料
• 居住证(若未办理下来,可到派出所开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
• 户口簿
• 实际居住证明(如租房协议或房产证)
五、初中学籍审核材料
申报入读初中的,还需进行学籍信息审核,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六、材料审核时间
• 5月13日—14日:公安部门核验户籍信息
• 5月15日—22日:各城区组织公办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
>>> 2026年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小升初+幼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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