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段录取完成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进入第二段和第三段录取。考生需了解各段录取规则和参与条件。
一、第二段投档录取
1. 参与条件
集中统一第一段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投档分数达到第二段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该段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第二段投档录取程序。
2. 投档方式
第二段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与第一段相同,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3. 特殊要求
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前置条件。
二、第三段投档录取
1. 招生范围
第二段招生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纳入第三段招生。
2. 志愿填报
第三段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2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

3. 投档方式
第三段投档录取方式与第一、二段相同,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三、双向选择
第三段招生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
• 职业高中
• 技工学校
• 中专
上述学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四、重要提醒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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