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并发改商品字〔2026〕43号文件,2026年太原市小店区和尖草坪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如下:
一、小店区农业用水价格
小店区郜村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为0.40元/立方米。
二、尖草坪区农业用水价格
尖草坪区上兰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继续执行0.62元/立方米。
三、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农业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按照"谁供水谁收费,谁用水谁缴费"和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
• 定额范围内执行基本农业水价
• 超出定额用水50%及以下:加收15%
• 超出定额用水50%以上:加收30%
具体用水定额由各区发改局、水务局另行制定。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并发改商品字2020)2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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