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联办事项
1.房屋租赁网签备案
2.暂住登记
3.居住证申领(暂住登记满半年)
三、服务对象
非南阳户籍在南阳居住的公民
四、申请条件
1.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暂住登记办理完成后,且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2.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暂住登记。
五、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办理。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2.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办理。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支付宝APP、河南警民通APP、平安南阳公众号“微警务-掌上办理”等方式提交申请办理。
六、办理流程
方式1:申请人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公安→暂住登记,选择“办理事项”内五种情形(1、居住在自有房屋。2、学校就读。3、居住在出租房屋。4、居住在单位内部。5、居住在亲属房屋)后,并同时填写办理机构、申请人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居住地址、管辖派出所等其他个人信息,并在“上传附件材料”要求的内容填报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等信息。
方式2:河南警民通APP、平安南阳公众号“微警务-掌上办理”,点击“户籍业务→暂住登记”选项,选择“办理事项”内五种情形(1、居住在自有房屋。2、学校就读。3、居住在出租房屋。4、居住在单位内部。5、居住在亲属房屋)后,并同时填写办理机构、申请人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居住地址、管辖派出所等其他个人信息,并在“上传附件材料”要求的内容填报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等信息。
上传材料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在3日内会收到电子版《暂住登记凭证》,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所留手机号码会收到是否办理《河南省居住证》短信提示或居住地社区民警电话提醒,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如需办理《河南省居住证》的,社区民警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河南省居住证》,并以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以下五种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暂住登记:
居住在自有房屋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面)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房主)
学校就读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面)
②住宿证明(申请人)③学生证(申请人)
居住在出租房屋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房主)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面)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房主)④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或出租房屋备案证明(二选一)备注:出租房屋备案证明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办,需出租人、承租人亲自到场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原件。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原件。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居住在单位内部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面)②住宿证明(申请人)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
(5)居住在亲属房屋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面)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房主)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房主)④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
申请人及相关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咨询电话
0377—61387831
九、投诉电话
0377—61387771 61387772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完成落户登记的,请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或落户地派出所打印户口簿、办理身份证。
十一、办理时限
房屋租赁网签备案:1个工作日。
暂住登记凭证:3个工作日。
居住证核发: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无
十三、办公地点
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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