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广州参加中考,享受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的待遇。
一、投档规则

在相关批次及类别计划投档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当随迁子女投档数已达到面向随迁子女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随迁子女。
公办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别计划招收随迁子女具体计划数见《报考指南》。
二、计划流转机制
第一批次各计划类别招收随迁子女计划在投档时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均并入该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随迁子女计划。
三、补录规则
公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补录时,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统一进行补录。
四、外省户籍高考提醒
外省户籍考生若准备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中本贯通转段或中职三二分段转段,应认真学习领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的有关规定。
对照异地高考政策要求,主动创造条件,以免影响高考报考、本科转段或高职转段。
五、随迁子女界定
随迁子女是指具有广州市初中学籍、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按规定在广州市领取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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