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对口”情况入学

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两对口”情况入学
不符合我区“三对口”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向片区范围学校提交申请,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应逐一审查接收入学;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类别审查依序接收,超出部分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入学。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连续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居住地属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以租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
2、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或本人且在区内只有一套房产、在片区范围内但学生或监护人户口未在片区内对口房产上优先确认学生户口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其次是监护人迁入对口房产学生,最后是学生及监护人都未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同等条件下以购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抽签确定、。
3.相关情况说明
1、学生或监护人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2、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3、在2026年6月15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
4、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经开区管委会批复文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以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所在学校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5、房屋产权证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至2026年6月15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在共有房产中占比低于50%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入学的依据。
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两纳入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其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区相关规定,由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