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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2026年内蒙古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成都号 2026.05.13 15:28:59 阅读:95次

【本地资讯】2026年内蒙古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申报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汉译蒙、蒙译汉或蒙古语言文字与其他语言文字之间进行笔译、口译相关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方式

  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全部线上填报(涉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下申报、线下评审),其中,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以下简称“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盟市组织开展的中、初级职称评审仍采取线下纸质材料评审方式(以下简称“线下材料评审”)。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1.各盟市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5日;

  2.各盟市中级职称申报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0日;

  3.全区高级职称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2026年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四、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3.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仅“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

  “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各盟市需委托自治区评委会评审的,仍需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五、评审政策规定

  (一)2026年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2023年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翻译系列蒙古语文翻译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3〕26号)要求。

  (二)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和所列选项要求。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线上、线下材料一致;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二)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社〔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评审费收取标准为译审320元、一级翻译280元、二级翻译150元、三级翻译100元。

  七、联系方式

  线下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1号院7号楼413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 :布日玛  0471—4895718、19904770511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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