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汕头市河浦中学结合学校硬件及艺体方面的优势,2026年将继续在高一自主招收“艺体特长生”,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考核学生学科素养和艺体发展潜力;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计划生收费标准收费。
二、培养目标及模式
我校艺体特长生独立编班,创新培养模式,优化课程结构,配备优质师资,确保学生文化课和特色课程共同发展。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训练的相关活动,仅能以艺体类考生身份参加高考,并在选科分班时选择“历史政治地理”组合。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美术特长生15名、书法特长生10名、音乐特长生10名、体育特长生20名(男女不限)。
四、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已报名参加2026年汕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美术、书法:立志参加艺术高考,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达到B等级;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美术/书法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
2.音乐: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艺术素养”指标达到B等级;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音乐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
3.体育: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达到B等级;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体育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2CM(含)以上,女生158CM(含)以上。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艺体特长生的报名时间:5月11-14日。(考生可以扫描以下由市招办统一提供的“云平台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名。)
登录办法

考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使用2026年中考报名号和姓名进行登录,首次登录后需修改考生密码,密码是考生登录的唯一依据,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如出现遗忘,由学生向中考报名点申请,由区(县)审核后报市招生办重置密码。
2.考生在我市中考志愿填报时须在“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栏填报“汕头市河浦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体育方向的学校代码是0512422,音乐方向的学校代码是0512522,美术方向的学校代码是0512622,书法方向的学校代码是0512822)。
六、资格审查
考生在“云平台报名系统”报名后还需到学校提交审核资料,确定选考项目并领取考试须知等材料。
1.提交审核资料时间与地点:
(1)提交审核资料时间:2026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提交审核资料地点:
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汕头市河浦中学教务处提交审核资料,并现场领取考试须知。
2.需提交审核的资料:
(1)考生本人近期彩色1寸头相2张;
(2)中考报名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1份;
(3)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表(初三终评)加盖学校公章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6年5月20日前通过“汕头市河浦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汕头市河浦中学自主招生术科专项考试。
七、考试安排
1.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026年5月23日上午8:00—8:4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其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汕头市河浦中学大礼堂现场确认并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2.专项考试时间
2026年5月23日上午,具体考试时段和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考试《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报名类别进行考试,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3.成绩公示
专项考试成绩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试合格名单上报市招生办。
八、录取办法
设置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即中考成绩480分以上且术科考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考生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时,将其中考成绩和术科考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术科换算成绩×50%
+
中考成绩×50%【术科换算成绩=(考生术科考试成绩÷100)×875】。录取时由市招生办按照录取总分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出现同分时则按照我市中考成绩排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批次安排在汕头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的提前批次进行(考生在我市中考志愿填报时必须在“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栏填报“汕头市河浦中学自主招生志愿”)。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的录取。
九、工作安排
1.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监督领导小组,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
2.学校在自主招生期间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0754-87883018、投诉电子信箱hpzxjdc@126.com。
3.报名考试咨询方式
电话:0754-87874901,微信公众号:汕头市河浦中学。
十、附则
本方案仅适用于汕头市河浦中学2026年秋季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对本方案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未尽事宜或政策调整,以学校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1:《美术术科考试的内容、要求》
一、考试项目:
静物素描,考生在150分钟内完成一幅较完整的作品,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要求:
考场提供规格为8开素描纸,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铅笔、炭笔、木炭条均可。
附件2:《书法术科考试的内容、要求》
一、书法考试内容:临摹+古诗创作(各50分,满分100分)根据现场提供的碑帖范本进行临摹,创作要求:楷书或隶书。
二、测试办法与测试时间:考生进行现场书写,临摹作品1件,创作作品1件。测试时间为100分钟。
三、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书写内容现场公布,作品规格四尺三开;除宣纸由考点提供外,笔、墨、砚,镇尺等工具都由考生自备。
四、专业测试评分计分标准
每份作品满分50分,评分细则如下:
1.字法 (15分): 要求结字方正,向背有序;临写例字要呈现原帖特点,能基本表现原帖精神风貌;
2.笔法 (20分):要求笔法正确,点画精妙,笔力弥满;
3.章法 (15分):按试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临写完成提供的例字,不得擅自增减、修改试题内容。
附件3:《音乐术科考试的内容、要求》
一、考试项目
1.必考(25分)
(1)视唱(10分):现场抽取题目作答,可自选五线谱或简谱,4~12小节的旋律。
(2)练耳(10分):现场抽取题目作答,单音、音组、旋律、节奏模唱,单人考核。
(3)乐理(5分):现场抽取题目作答
2.主考项(选其中一项)(50分)
(1)器乐
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需自带乐器(除钢琴外)。考生现场背谱演奏2首作品,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曲目自选,不作反复。本校仅提供钢琴与古筝教学。
应试乐器包括以下33种: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古筝、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玛林巴、排鼓、颤音琴)。
(2)声乐:自选1首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要求音高、节奏准确,声音明亮、自然。考生可根据需要自带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音频伴奏需消除原唱)。
3.副考项(25分)
(1)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副考为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唱法不限),可自带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音频伴奏需消除原唱)。
(2)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限定33中应试乐器内选择一种乐器作为副考项。曲目自选,不作反复。
主、副考项考试过程中,考官可根据情况喊停,不影响考生成绩。
二、其他要求及具体说明
(一)声乐
(1)嗓音条件(占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占2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占20%):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占20%):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二)器乐
(1)演奏姿势,演奏方法(20%);
(2)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20%);
(3)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10%);
(4)作品音乐风格,音乐形象的理解(20%);
(5)作品的实际难易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30%);
(三)视唱
现场抽取题号,每位考生有两分钟的准备时间(可自选简谱或五线谱)。准备完毕后示意主考官给标准音,考生轻声、清晰地视唱(要求唱唱名),可划拍或击拍。范围:2/4拍,4~12小节,无调号和临时升降记号。
(四)练耳与乐理(按照视唱的题号,选择相应题目作答)
(1)音组模唱:范围:g~e2;电脑音频播放,考生可以在第一遍播放完毕后用“啦”或者唱名模唱,如若需要可再次播放,最多不超过三遍。
(2)旋律模唱:2/4拍,四小节;旋律以音阶和分解和弦为主,无变化音;节奏型范围包括二分音符、四分音符、二八、十六八、八十六、四个十六、大附点、大切分;电脑音频播放,考生在音频播放结束后用“啦”或者唱名模唱,如若需要可再次播放,最多不超过三遍。
(3)节奏模仿:2/4拍,四小节,无休止符。节奏型范围包括二分音符、四分音符、二八、十六八、八十六、四个十六、小附点、小切分、大附点、大切分。电脑音频播放,考生在音频播放结束后念“哒”或拍手进行模仿,如若需要可再次播放,最多不超过三遍。
(4)乐理:共5题(单项选择题或判断题),现场看题作答,范围:花城版初中、小学音乐课本中的音乐常识。
三、试题示例
(一)视唱
(1)五线谱

(2)简谱

(二)练耳与乐理
(1)音组模唱

(2)旋律模唱

(3)节奏模仿

(4)乐理

附件4:《体育术科考试的内容、要求》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1.田径类:100米跑(50分)+立定三级蛙跳(50分)
2.篮球类: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40分)+三对三比赛技评(60分)
3.足球类:折线运球(20分)+运球射门(20分)+比赛对抗(60分)
二、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
1.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总分计算:文化课50%+术科50%,术科考试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以上方能录取。
三、各项考试方法和评分细则:
1.田径类
100米跑(50分)
考试说明:考试在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以最新田径规则为准。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同一轮次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考试采用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人工计时成绩进行评分,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100米跑评分标准
立定三级蛙跳(50分)
场地器材:在平坦助跑道进行,起跳线宽5厘米,皮尺丈量 。
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连续跳三次。中途凡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离地及出现动作故意停顿均作失败。
考试方法:每人跳二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2.篮球类项目
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40分)
场地器材: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8米×15米),篮球若干个。
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叉)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
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回到起点的时间。用两块秒表同时记取1名考生的成绩(两块表所记取的成绩各不相同,则以成绩低的表为正式成绩)每人测试二次,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计取成绩得分时,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计时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考试用球为7号球。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球推进,运球及投篮手不限。任何违反考试规定及违犯篮球规则(如带球走、2次运球、运球翻腕等)者,均不计成绩。
评分标准(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三对三比赛技评(60分)
考试方法:主考老师根据学生情况分成两队进行半场三对三比赛,监考官根据学生场上比赛情况给予打分。
3.足球类项目:
折线运球(20分)
测试场地:足球场划定22*5米区域,起点终点距离20米,标志杆宽间距4米,长间距8米。
测试方法:听测评员口令后,从起始线开始运球,分别绕过标志杆外侧,冲过终点线,运球启动开表,运球冲过终点停表。
评分方法:测评员计时,对照评分标准给予相应成绩,测试两次,记录最佳成绩,碰倒杆或漏杆则成绩无效。

评分标准
运球射门得分(20分)
测试场地:平整的足球场,射门区距球门16.8米,起点距射门区域2米,射门区3米*2米。
测试方法:听测评员口令后,从起始线运球进入射门区域后进行射门(射门脚法不限),踢地滚球和反弹球无效,每人踢5个球。
评分方法:测评员按球射中球门记录得分。射入球门每球得4分。不进球不得分。五个成绩相加为射门最后成绩。测试两次,记录最佳成绩。

足球比赛技评成绩(60分)
测试场地:七人制足球场。
测试方法:七人制足球赛。
评分方法:由监考人员根据参考考生比赛情况,根据足球运动技战术能力进行评分,满分60分。
比赛对抗得分
汕头市河浦中学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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