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时,房屋应在家庭名下。家庭名下有多套房屋的,可自行确定其中一套办理提取,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不支持该住房的物业费提取。
线上办理渠道已开通,可通过以下渠道线上办理:

1.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PC端(推荐)
2.“浙里办”APP手机端(含浙里办支付宝、浙里办微信小程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点击“公积金”→选择“购买自住住房”→选择“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可参考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操作指南。
线上渠道无法办理的,可至线下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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