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志镇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市县户籍且无住宅产权证,须提交学生及家长的居住证)。如学生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同册,住宅产权证为父母的另一方,须同时提交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初中,须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随迁子女无以上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的,须提交户口、居住租房协议、房屋出租人的住宅产权证复印件。随迁子女提交材料中同一房屋住宅产权证只能作为一个房屋承租人家庭的子女的居住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尚志市域内务工随迁、外出就读或返籍的小学毕业生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17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填报《异地就读申请表》,由学校将材料报送教育局;外市县随迁或返籍的小学毕业生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0日前到教育局申请就读,同时提交小学学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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