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学位等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添加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3.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体检
1.申请人应依据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具体的体检医院安排和要求等信息,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2.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检胸透项目,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材料审核
1.办理形式。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分为“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其中“全程网办”为主要审核形式。申请人可根据认定机构的工作要求,在规定审核时间截止前,选择线上提交材料或到现场提交材料。如申请人自愿选择“现场确认”,或部分认定机构要求现场确认的,请按照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以当地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2.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需准备材料。
“全程网办”和“现场确认”均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选择“全程网办”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可登录系统,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通过报名信息右侧的“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选择“现场确认”的,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线上办理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选择现场确认的,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④驻广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的体检医院安排和要求等信息,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
(6)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各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以学籍验证完成认定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获得的毕业证书信息,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充毕业证书信息,方可正常查询教师资格证书。
2026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资认定对象范围
2026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资认定报名时间
2026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资认定条件有哪些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