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基础条件,方可具备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资格:
1.身份与政治素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无任何不良记录。
2.学历学位与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认定严格参照教育部发布的官方专业目录执行。
3.政策合规要求: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要求,非京籍应聘人员需满足对应岗位的进京落户相关政策标准。
4.能力与身心要求:具备扎实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博士后人员专项要求: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拟聘前须为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须于 2026 年底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并办结出站手续,按时报到入职;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全部条件。
6.回避制度要求: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存在应回避情形的须在报名阶段主动如实报告。

二、岗位分档年龄限制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三档年龄上限,具体岗位适用的年龄要求以官方发布的《石景山区教育系统 2026 年人才引进职位表》标注为准,各档位时间节点统一以公告发布的 4 月为基准,具体要求如下:
➤ 第一档:38 周岁及以下,仅限 1987 年 4 月及以后出生人员报考;
➤ 第二档:45 周岁及以下,仅限 1980 年 4 月及以后出生人员报考;
➤ 第三档:50 周岁及以下,仅限 1975 年 4 月及以后出生人员报考。
三、岗位专项任职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 5 个招聘岗位的细分任职要求,包括具体专业方向、学历学位层级、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科研成果、从业年限等个性化要求,均在官方附件《石景山区教育系统 2026 年人才引进职位表》中逐一明确。考生须完整满足所报考岗位标注的全部专项任职要求,方可报名对应岗位;仅满足通用基础条件、不符合岗位专项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不得报考的限制性情形
应聘人员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已报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聘用合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的行为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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