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以首次发放待遇时点作为其资格认证的起始时间,其他待遇领取人员,以最新通过认证时点作为其资格认证的起始时间。(使用河北人社APP和易人社APP软件进行资格认证的,可以多次认证,认证期自动向后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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