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
时间:4月21日至25日(每日8:00-22:00)。
要求: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已注册考生直接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申请免考入口”进行网上申请。
未注册考生需先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网上注册后,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进行网上申请。
(二)现场确认与材料提交
时间:4月21日至25日(每日9:00-11:30,14:00-17:00)和4月26日(9:00-11:30)。
要求: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网上申请免考时所选择的受理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时提交免考申请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4月21日至26日(每日8:00-22:00)。
要求: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免考申请完成,信息不予修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当次免考申请。
(四)结果查询与复核申请
结果发布:免考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5月25日17:00后。
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在“查询中心”栏目下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复核申请:考生如对免考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免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工作在考生提交的原始材料基础上进行审核,复核结果由各市通知考生。
(五)免考成绩查询
成绩发布:免考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30日17:00后。
成绩查询: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在“查询中心”栏目下点击“成绩查询”选择“合格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免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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