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整体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范围
实行属地招生政策,新区的普通高中在新区范围内招生。地处新区的省属、市属高中(不含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招生工作纳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统一管理。
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招收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兰州新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新区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兰州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
三、考试性质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四、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户籍和初中学籍均在兰州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兰州新区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外地来新区人员随迁子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兰州新区居住证。
(3)无兰州新区初中学籍、户籍在兰州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4)驻兰州新区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由新区民政司法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后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统一办理。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往年已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3)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兰州新区的初中毕业生。
(4)户籍不在兰州新区、学籍在新区连续不满两年的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二)中职学校报考要求
有意报考中职学校的兰州新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就近报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形式、分值

体育与健康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等实践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分别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体育与艺术科、教育督导科另文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5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新区或复学的2026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补考。
2.符合报名条件、在兰州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须参加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考生报考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7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7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笔试考试时间:6月16日一6月18日。具体如下:
(三)考试对象
1.兰州新区2026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初中学校依据课程标准和相关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六、综合素质评价
新区各初中学校须按照《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202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和“珍珠班”等政策的考生,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在兰州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往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2025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依据,成绩库中没有的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七、志愿填报
2026年兰州新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共设三个批次8个志愿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志愿。
设5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特色班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备案。
2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综合高中班的招生志愿。设2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
第一批次的统招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的统招第一志愿,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志愿作为必填志愿。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信息。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不再设置中职学校招生志愿。
(二)志愿填报程序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两个批次的所有志愿,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在第一、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1.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2.外地回新区考生和往届考生直接到要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202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八、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负责,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在兰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民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招生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6年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新区招生计划)对口分配比例为50%,名额分配范围为新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指标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新区同一初中连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次从兰州市外进入新区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及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3必须填报对口高中。4必须参加当年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自主招生
根据《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见附件6)要求,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须将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报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自主招生类别、项目、专业测试内容标准以及相关事宜见附表《兰州新区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
5.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珍珠班)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时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1特色班志愿;2统招第一志愿;3统配志愿;
4自主招生志愿;5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特色班计划、统配计划、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精准扶贫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1统招第一志愿;2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6.录取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9日22:00-7月10日8:00。
2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10:00;录取时间:7月17日一7月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 22:00-7 月
19 日 10:00.
3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录取时间:7月23日一7月24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4日22:00-7月25
日 10:00.
(二)综合高中班
综合高中班以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与民办普通高中同批次同等最低控制线进行招生录取,入学后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基于学习能力和发展需求,开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衔接渗透学习。高一年级后可选择转职业类学校学习或继续普通高中学习,满足学生多样化成才需求。(开设综合高中班的具体学校见“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网站首页《学校分类表》)
九、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或者相应层级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规定的军人教育优待对象包括:在所列举的边远艰苦地区和特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优待资格证明信(由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出具,应逐人开具并写清具备教育优待资格的具体条件和情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县级以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
6.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台胞直系子女凭兰州新区党群政法和社会工作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分录取。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考学校初审、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考学校审核整理后报基础教育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的取消照顾资格。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学校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纪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九个严禁”等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
(三)实行阳光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等,对考生的统配资格、照顾资格、自主招生预录结果等重要事项在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对各类别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及时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四)严格考务流程。各组考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运送、保管、分发、组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应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要在考试前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五)加强招生管理。2026年兰州新区继续使用兰州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招生录取,招生录取纳入兰州市平台统一管理。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计划、时间、方式统一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六)强化监督问责。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管理和监控兰州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重点整治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各种名义“掐尖”招生现象,严查招生入学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问题。各学校要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责。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策划招生咨询和服务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置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基础教育科:8259975(中考报名、招生等政策咨询)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825897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体育与艺术科:8258363(体育中考政策咨询)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教育督导科:8255331(中考文化课考试、外语听力、口语等政策咨询)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安全管理科:8259978监督举报电话:825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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