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及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合人社秘〔202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庐阳区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岗位来源
2026年3月17日至3月31日,庐阳区面向社会征集的第一批公益性岗位,经区人社局审核认定,共开发辖区3家国有企业的42个岗位。
02 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本次计划,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2名,主要从事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安等工作。具体岗位及职责详见《2026年庐阳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劳动能力及技能;
(3)服从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工作安排,满足岗位工作要求,能够完成工作内容,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
04 报名时间及方式
1.集中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2.报名地点:
(1)庐阳区各乡镇街道、社居委;
(2)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岗位需求一览表)。
3.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为已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05 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公益性岗位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社居委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庐阳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终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2.组织面试:由庐阳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4.正式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10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应向庐阳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录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劳动合同、参保登记相关材料报庐阳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06 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按合肥市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在岗期间按照300元/月/人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如有调整,依据最新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可现场咨询。
2.聘用期限:如无特殊情况,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就业困难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按规定退出岗位。期间如遇实际情况需要退出的,则按照规定进行岗位退出。
07 其他事项
请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庐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08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5656325,庐阳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监督电话:0551-65699505。
附件:
1.2026年庐阳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岗位需求一览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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