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交材料
(一)《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收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各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申请人页、入学对象页)
2.若户口簿无法反映申请人与入学对象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若《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4.若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的,须提交收养证或由户籍地公证机构开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选交材料
根据自身实际对照《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提交加分材料,包括社保参保证明、社会贡献材料(如志愿时数认证、无偿献血等)、纳税证明、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等。


温馨提示
申请人积分材料要求一次性提交,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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