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考试:
5月下旬前,用人单位将组织理论考试,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理论考试时间地点(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考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技能考核:
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依据入围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复审结果等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通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组织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成绩。
体格检查: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确定预选对象: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政治考核:
军地有关单位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审批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