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以及高校优势特色发展的"冷门绝学"、一流学科专业等
3. 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现阶段原则上不扩大试点招生规模
4. 志愿填报: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
5. 录取要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6.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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