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整前:1970元/月
2. 调整后:2200元/月
3. 日工资标准:101元/日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 调整前:21元/小时
2. 调整后:22元/小时
三、调整幅度
1. 月最低工资增长:230元/月,增长11.7%
2. 小时最低工资增长:1元/小时,增长4.8%
四、执行时间
1. 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起
2. 有效期限:3年
五、政策依据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2. 上次调整:2022年6月28日
六、咨询电话
绵阳市人社局:0816-12333
政策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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