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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龙华区华越龙苑人才房认购资格审核结果(4月)

来源:成都号 2026.04.16 21:29:39 阅读:95次

2026龙华区华越龙苑人才房认购资格审核结果(4月)

  根据2026年4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本批次安居华越龙苑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工作已于2026年4月6日18:00结束,共339户家庭提交认购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通告如下:

  一、认购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216户,其中:

  认购146-150平方米四房户型(A1、A2【无障碍】类户型):共7户

第一队列:7户【点击查看名单

  认购146-150平方米四房户型(B类户型):共211户(其中有2户也选择了A类户型)

第一队列:4户【点击查看名单

第二队列:1户【点击查看名单

第三队列:10户【点击查看名单

第四队列:36户【点击查看名单

第五队列:11户【点击查看名单

第六队列:149户【点击查看名单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123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

变更入口: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2026龙华区华越龙苑人才房认购资格审核结果(4月)

  网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婚姻发生变化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婚姻信息变更。

  认购家庭如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交异议申请的,视为认购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二)深圳市住房保障书对公示期内认购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格审核结果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形,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四)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

  (五)信息变更及异议受理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14:00-18:00

  (六)业务咨询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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