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据实填报身份类别,理论考试享受加分优待;报名时未填报相应身份类别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待加分资格。
①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队人员(以下称军队烈士,下同)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
②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
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
(二)加分优待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优待加分。
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
②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
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
1.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5分;
2.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