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初高中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心理学科教师。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6、具有省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学校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类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方法及流程
1.报名
应聘人员于4月17日前将简历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发至邮箱xaslhdyzx@163.com或打印纸质版送至西安市莲湖第一中学传达室。
2.现场考察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确定拟进行现场考察人选,以电话形式通知拟现场考察人员参加现场考察。现场考察需提交以下个人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查询报告纸质版),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成绩与能力的相关证书、材料。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面试
学校对照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对已通过现场考察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微型课展示+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4.体检与政审
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根据岗位需求人数确定拟聘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拟聘人选确定后集中组织体检并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工资待遇
参照区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同工同酬。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如未在2026年7月1日前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西安市莲湖第一中学全程组织和解释,不指定、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善学巷1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1300189 1533923191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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