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入学总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三部分相加构成,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点击进入→深圳入学积分计算器https://m.bendibao.com/cyfw/jifenruxue/jisuanqi.php
一、基础分核定
基础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住房性质、实际居住情况,对应划定的申请类别确定,非深户籍儿童可对应三个申请类别,对应基础分如下:
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对应 D 类,基础分为 70 分;
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居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登记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且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对应
E 类,基础分为 65 分;
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儿童,父母(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且无其他住宅类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对应 F 类,基础分为 60 分。
二、月积分核算
月积分仅按父母社保连续缴费情况核算,具体规则为:申请儿童的父母(监护人)需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 +
医疗)满一年且当前仍在正常缴费,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个月的正常连续参保时长,可积 0.1 分。

月积分按养老、医疗两个险种同时参保的时间计算,补缴的时长不计入积分;若两个险种的参保时间不一致,按参保时间较短的险种时长计算,最终的连续缴费时长以社保部门的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三、加分项规则
符合对应条件的,可叠加相应分值,可累计的加分规则如下: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 D 类儿童,可加 1 分;
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时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可加 1 分;
父母双方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可加 2 分;父母双方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 + 医疗)满一年且仍在正常缴费的,可加 2 分;
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与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可加 1 分;
申请儿童具有我市小学 6 年学籍,且父母双方同时持有满 6 年有效居住证、同时连续缴纳满 6 年社保(养老 + 医疗)的,可加 1 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