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财产核对核查年限
收入核对:以申请经济状况核对受理日为节点,核查连续两个完整自然年度的可支配收入
财产核对:财产核对以核对机构确定的核对期日为基准,核查该时点家庭拥有的全部财产。
举例:2026年3月申请受理,核查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
收入财产核对内容
收入核对范围
收入类型
包含内容
工资性收入
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个税缴纳相关收入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经营净收入
个体经营、承包经营等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财产净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房租、资产转让收益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转移净收入
离退休金、补贴、赡养抚养费、捐赠收入等减转移支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财产核对范围
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实物与货币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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