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交材料
1.《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可到积分受理窗口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明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申请人页、入学对象页)
②若户口簿无法反映申语人与入学对象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④若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的,须提交收养证或由户籍地公证机构开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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