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有序进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公开征集参与2026年苍南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一)依法在苍南县注册登记,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经营主体,主营家电、3C电子产品等销售业务。
(二)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够配合上线配置并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发票,具有售后保障能力。能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产品相关信息和资料;能建立完整销售台账。
(三)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接受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四)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承诺遵守苍南县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参与商家如发生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参与商家名单。
(五)应主动联合厂家、品牌方叠加优惠让利,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六)自2024年以来,参与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须同时满足上述六个条件。
(注:商家资格、补贴品类及补贴标准以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二、申报材料
按照如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每份加盖商家公章。
1.2026年度苍南县以旧换新(家电、3C)活动申请表(附件1)
2. 活动商家承诺书(附件2)
3.苍南县以旧换新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相关销售品牌授权证明文件或销售协议盖章件(授权期限需涵盖2026年全年)。
6.2026年苍南县家电3C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4)
7.
企业:提供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8.提供销售门店门头照片及经营场所内照片各2张(照片需包含整个门面,门牌号清晰可见)。
9.有分公司的企业另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三、申报程序
报名时间: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时止。后续批次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征集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苍南县家电、3C产品消费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逾期未发送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7-68881782

(扫描该二维码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商家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明买暗退、与消费者合谋套补;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不得采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侵占消费者利益;不得利用消费者身份证等信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得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得采取向消费者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商家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发票、销售单据。
(四)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发票需按照活动有关要求开具,应包含以下信息: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信息(品类、型号、数量)、销售价格等信息并备注“已享受国补”等字样。
(五)政策实施期间,主动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打折促销配套优惠活动。
(六)指导消费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操作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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