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请预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箱:sfc_fgw@hainan.gov.cn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85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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