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上半年教资认定受理范围
(一)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毕业后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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