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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时经营(零售)许可审核情况的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1.23 18:59:07 阅读:164次
新疆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时经营(零售)许可审核情况的公告

  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审核情况的公告

  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点位设置及许可时间

  (一)点位设置

  2026年春节期间师市辖区内共设置22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具体点位布置如下:

新疆八师石河子市2026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时经营(零售)许可审核情况的公告

  (二)许可时间

  许可有效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

  如国家、自治区、兵团、师市后期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布点数量或许可时间做出变更调整的,按其文件要求执行。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二)火车站、客(货)运站、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四)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重要军事区域;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九)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十)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一)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十二)师市规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

  如国家、自治区、兵团、师市后期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做出变更调整的,按其文件要求执行。

  注意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二)有购买烟花爆竹需要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有资质的正规单位购买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焰火燃放安全规程,远离易燃、可燃物和建筑物。

  监督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应急管理局:0993-2860000

  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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