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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附报名方式+条件)

来源:成都号 2026.01.16 06:11:43 阅读:74次
东方红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附报名方式+条件)

  东方红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方红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东方红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附报名方式+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必备的相关技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统招或全日制的在校生;

  7.聘用制文员的父母、配偶担任东方红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东方红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以及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8.其他不适合担任文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1寸蓝底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8日(可在法定工作日8:00—11:00,13:30—16:30期间到法院送交审查材料;或将相关材料的签字、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1173109167@qq.com,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备注有效个人联系电话)进行报名,联系电话:13089570017。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法院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原则上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公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东方红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含毒品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3.递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东方红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监督。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3.递补政策。笔试成绩达到标准,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作为递补聘用制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考虑对其进行递补聘用。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按规定聘用制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六、招聘工作要求

  (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与东方红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13089570017)。

  (二)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纸质版。

  (四)拟聘用人员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本院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亲属关系不得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东方红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东方红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东方红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考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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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附报名方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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