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档案中心二期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6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9日,封闭梅丰路(梅东二路至林康路),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由林安街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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