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北京延庆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直接配租公告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轮候家庭及房源空置情况,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开展我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轮候家庭选房配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司家营四个项目,共计506套。项目房源详情如下:
1.天成家园项目:地址为延庆区沈家营镇东王化村西侧,房源套型为大套型201套,房源面积区间为80.68-89.39平方米;中套型40套,面积区间为59.66-66.26平方米;小套型8套,房源面积区间为45.26-49.6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
2.博园雅居项目:地址为延庆区博园东路6号院,房源套型为大套型33套,房源面积区间为92.93-95.36平方米;中套型4套,面积区间为59.84-61.8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2元/平方米·月。
3.悦安居项目:地址为延庆镇新白庙路1号院,房源套型为小套型3套,房源面积为42.23-42.37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
4.燕保·和悦家园项目:地址为延庆区圣百东街20号院,房源套型为中套型41套,面积区间为55.30-56.89平方米;小套型176套,房源面积区间为41.12-43.62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2元/平方米·月。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燕保·和悦家园、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车位和仓储库房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相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燕保·和悦家园、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二、配租对象
第一组家庭:2026年1月8日(含)前延庆区保障性住房应配租套型为“小或中套型”,且尚未配租、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及未限制资格的备案家庭。
第二组家庭:2026年1月8日(含)前延庆区保障性住房应配租套型为“小套型”,且尚未配租、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及未限制资格的备案家庭。
三、配租标准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一)分组规则
本次选房将备案家庭按照应配租套型分为两大组,分别为第一组(小或中套型)、第二组(小套型)。
(二)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本次选房不得跨档、降档选择房源。选房顺序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按照配租资格排序,即:有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无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有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消防救援家庭。
2.配租资格相同的(均有或均无优先配租资格),按备案时间先后排序,即: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配租资格、备案时间均相同的,按照备案编号大小排序,即: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291900007与GX291900039备案时间相同,GX291900007排序在前,GX291900039排序在后)
本次配租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在1月13-14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保部门领取《选房通知单》。
六、选房安排
1.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选房工作。
2.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通知》第四条(二)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备案家庭有对应房源可选的,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无对应房源可选的(即仅剩升档房源可选的),不被记录。
七、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八、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与选定房屋套型相符的家庭办理入住手续。
九、租金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十、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69176250;
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10-69103100;
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010-61186605;
博园雅居(及悦安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010-69106694;
燕保·和悦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010-691034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附件:1.延庆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直接配租选房顺序号第一组(小或中套型).pdf
2.延庆区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直接配租选房顺序号第二组(小套型).pdf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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