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2026年春季小学转学的通知
根据桥北街小学教育资源现状,现将宁河区桥北街2026年春季小学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桥北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转学安排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2月25日
(二)登记原则: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直接到学区片对口学校登记。宁河区桥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对口学校审核转学手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到桥北一小及相关学校审核转学手续。
(三)资格审核应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学生本人所在户口簿的首页和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桥北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2.桥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监护人在桥北街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安置原则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四、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五、相关说明
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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