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今天跟大家唠唠宅基地和户口本这点事儿。这俩东西具体有啥关系,很多人可能有点迷糊,我,前段时间正好自己亲身经历了一回,算是把这里面的道道给摸了个七七八八,今天就掏心窝子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实践过程。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我老家那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年头久了,风吹雨淋的,看着就不太结实。我跟我媳妇儿商量着,手里攒了点钱,不如干脆翻新一下,以后逢年过节回去也有个像样的地方落脚。本来以为就是找个施工队盖房子的事儿,没想到第一步就跟户口本扯上了关系。
我当时想着,这地是我家的,房子也是我家的,我翻新自己的房子,应该挺简单?就先回村里,找到村委会,想问问有啥手续要办。村干部挺热情,听我说了想法,就问我:“你家户口本还在村里不?翻建也得报备审批,得有本村户口的身份才行。”
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因为我工作在外地,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早就把户口迁到城里了,老家户口本上就剩下我爸妈的名字。我爸前几年过世了,户口也销了,现在就我妈一个人在上面。
我就赶紧问村干部:“那我这情况咋办?我户口不在村里了,这房子还能翻新吗?”
村干部告诉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跟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挂钩的。说白了,主要看你是不是这个村的人。

整个过程跑下来,我算是彻底搞明白了。宅基地这块地,你不能说买卖或者直接继承所有权,但上面的房子是你的,你可以继承。继承了房子,只要你符合规定(比如户口还在村里,或者像我这样,虽然迁走了,但主要继承人,我妈还在),那就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户口本在这里,更像是一个“资格证”的组成部分。
宅基地和户口本的关系,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死的。它不是简单的“有户口本就有地,没户口本就没地”。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新申请宅基地,那户口本,而且是本村户口,基本是必须的。如果是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那情况就复杂点,主要看继承人是不是还是本村集体成员。像我家这情况,幸好我妈户口还在,我才能顺利地以她的名义申请翻建。如果我妈户口也不在了,那这事儿可能就麻烦多了,甚至可能房子能继承,但以后翻建、扩建就受限制了,房子要是塌了,宅基地可能就被村集体收回了。
这事儿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这回实践下来,最大的感受就是,政策的事儿得多问多跑,把自家情况跟村里、跟乡镇部门说明白,按照人家的要求一步步来,总能弄清楚。希望我这点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少走点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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