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搁谁心里都得嘀咕。我自个儿就因为这事儿折腾了好一阵子。几年前不是犯过点事儿嘛留了案底。后来因为家里原因,还有孩子上学的问题,就琢磨着把户口从老家迁到我现在住的这个城市。

一开始心里真没底,网上查了查,说法五花八门的。有的说肯定不行,有案底就是个大麻烦;有的又说没关系,这是两码事。看得我是一头雾水,心里七上八下的。

光想没用,得去办才知道。 我这人就这样,认准了就得去试试。我就想着,先去户籍科问问呗,总比自己瞎猜强。

找了个工作日,请了半天假,直奔我们这边区的公安分局户籍大厅。那家伙,人叫一个多。排队取号,等了差不多快一个钟头才轮到我。

轮到我了,我坐到窗口,有点紧张,尽量平静地跟窗口那个民警同志说明了情况。我就直接问:“警察同志,我这情况有点特殊,以前有过那个…犯罪记录,现在想把户口迁过来,符不符合政策?会不会因为这个不给办?”

那民警同志抬头看了我一眼,倒是没啥特别的表情,挺平静的。他就问了我一句:“你要迁户口,符合这边的迁入条件吗?比如房产、工作、投靠之类的?”

有犯罪记录能转户口吗,是不是所有情况都不行?政策解读来了。

我说:“符合符合,我在这边买了房,手续都全的。”

然后他就跟我说:“有犯罪记录跟你能不能迁户口,这是两码事。 法律没规定说有记录就不能迁。只要你符合咱们这儿的落户政策,该提交的材料都有,程序上就没问题。你的记录是跟着你走的,迁到哪儿都在档案里,这个不会变。”

听到这话,我心里那块石头算落了一半。看来关键还是在新地方的落户条件。

接下来就是按部就班准备材料了。这可真是个体力活加耐心活。

  • 先是去我现在住的城市这边的公安局申请,提交了一堆东西:房产证复印件(还得看原件)、我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因为是以家庭为单位迁)、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啥的。填了一堆表格。
  • 这边审核通过了,给了我一个《准予迁入证明》,就是大家说的“准迁证”。
  • 然后,我拿着这个“准迁证”,还得回我户口原来所在的那个老家公安局。
  • 到了老家那边,又是一通排队、填表。把“准迁证”交给他们,还有我的老户口本、身份证。他们那边审核没问题,就给我开了一个《户口迁移证》。把我原来的户口本给注销了。
  • 一步,也是最关键的,拿着这个《户口迁移证》、还有之前的“准迁证”第二联、再加上身份证、房产证啥的,再回到我现在住的这个城市的公安分局户籍科。
  • 又是一轮排队、提交材料、审核。这回是一步了,民警同志核对无误,当场就给我打印了新的户口本。

整个过程跑下来,前前后后差不多花了一个多月,主要是中间等各种证明、两地跑耽误时间。但最终结果是好的,户口确实迁过来了。

从我自己的实践来看,有犯罪记录这事儿,确实没有成为我办户口迁移的直接障碍。 关键还是看你迁入地的具体落户条件你满不满足,以及你的材料齐不齐全。这记录是永远存在的,办迁移的时候人家系统里肯定能看到,但只要你符合规定,人家还是会按流程给你办的。就是过程比较繁琐,得多点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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