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是遇到点糟心事儿,跟大家唠唠我折腾“空挂户口”这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我之前为孩子上学,把户口迁到一个朋友的房子里,但实际上我压根儿没在那儿住,就属于那种“空挂户口”。最近家里有点事儿,涉及到一些居住权的问题,我就开始琢磨,这“空挂户口”到底有没有居住权?
我先在网上搜搜,各种说法都有,看得我云里雾里的。有的说没居住权,有的说要看情况,还有的说要签合同...越看越糊涂,感觉啥也没学到,还浪费时间。
光看网上说没用,我决定直接去派出所问问。去之后,排好久的队,好不容易轮到我,我把情况一说,户籍警倒是挺耐心,跟我解释一大堆法律条文,听得我头都大。总结下来就是:光有户口不行,得看你跟房主有没有签协议,有没有实际居住。
从派出所出来,我心里更没底。看来光靠户口本是没用的,还得找找其他证据。我就赶紧联系那个朋友,问他能不能帮我证明一下我“偶尔”会去住住。朋友人还不错,答应帮我写个证明,但是也说,要是真要较真起来,这证明估计也没啥用。
后来我又找个律师朋友咨询一下。律师朋友告诉我,关键还是看我跟房主有没有书面的协议,证明我们之间存在居住权的关系。我说我没签过啥协议!律师朋友就说,那可能就比较麻烦,除非能找到其他的证据,比如我曾经出钱装修过房子,或者交过水电费啥的。我说我都没交过!
这下我彻底懵,看来这居住权是悬。不过我也没完全放弃,想着再找找其他办法。我又开始翻箱倒柜,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证明我跟这房子有点关系。结果,啥也没找到...
我算是明白,这“空挂户口”,基本上是没啥居住权的。除非你有正儿八经的合同,或者能拿出其他有力的证据,要不然,就只能干瞪眼。

这回折腾,也算是给我提个醒。以后办事儿,还是得靠谱点,别想着走捷径。该签的协议要签,该留的证据要留,免得以后吃亏。
真是花钱买教训!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别再犯我这样的错误。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