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当初我也是一头雾水,就想着自己名下有套房,能不能把户口单独迁出来,毕竟有时候办事啥的方便点。但我跟我媳妇儿好好的,没走到离婚那一步,就是单纯想把户口挪挪窝。
一开始心里也打鼓,网上查些说法,有的说行,有的说得离婚,给我整得挺乱。后来寻思,这事儿光听别人说没用,得自己去跑一趟。

我就先去我那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为啥先去这边?我想的是,你得先问问接收方愿不愿意收,需要啥条件,不然你从老地方迁出来,这边不收,那不傻眼么。
到派出所,找着管户籍的同志,我挺直接就问:“警察同志,我咨询个事儿。我跟我爱人没离婚,但我自己在这边买房,有房本,想把我的户口从我丈母娘家那边迁到我这个房子地址上,行不行?”
那工作人员态度还行,没不耐烦,跟我说:“原则上是可以的,户口迁移跟你离没离婚关系不是绝对的。你自己有独立产权的房子,这是个很重要的条件。”
接着他就跟我说大概需要啥材料。
听完我就记下来,回家赶紧准备。我记得当时要的东西大概有这么几样:
强调一下:各地政策细节可能不一样,我这是按我当时办的情况说的,具体你还得问你当地的派出所。
材料准备差不多,我就先回我原来户口所在的那个派出所(就是我丈母娘家那边的)。带上我那一堆材料,跟我老婆一起去的。
到那儿跟窗口说情况,要把我的户口迁走,迁到我自己的房子那儿去。工作人员核对材料,主要是看我和我老婆的身份信息、结婚证,还有我新房子的房产证。
确认没问题后,他们就在系统里操作,然后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纸非常重要,是往下办的关键。
在我老婆那个户口本上,我的那一页就被盖章注销,表示我已经迁出。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马不停蹄,我又回到我新房子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
还是那个窗口,把所有材料,特别是那张《户口迁移证》,一起交上去。工作人员再次审核,房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那个迁移证,都仔细看看。
审核通过后,就开始给我办理落户手续。主要是信息录入系统,然后当场就给我打印一本全新的居民户口簿。这个户口本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上面,户主也是我,地址就是我新房子的地址。
拿到新户口本那一刻,心里还挺踏实的。前后折腾两三个地方,跑几趟,总算是办下来。
所以你看,没离婚,只要你有正当理由和符合条件的落户地点(比如自己名下的房产),迁户口是完全可行的。关键就是要搞清楚流程,问对地方,把材料准备齐全。
整个过程虽然有点繁琐,需要跑腿,但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难,也没人揪着“必须离婚才能迁”这个点不放。只要手续合法、材料真实,工作人员还是按规定办事的。
这事儿就算彻底搞定,希望能给有类似想法的朋友一点参考。记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自己去跑一趟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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